来源:艺委会 发布时间:2022/6/3 17:12:20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,挖掘中国美术原创力,展现当代文化理念与贯通中西、继往开来的艺术追求,梳理综合材料绘画的学术理念和语言特征,推进形式语言创新,在中国美术整体创作与展示格局中,提升艺术质量水平,顺应中国文化的发展需要,特举办第四届全国(宁波)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。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中国美术家协会、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
承办单位: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、中国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艺术委员会、浙江省美术家协会、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宁波美术馆
二、展览组委会
名誉主任:范迪安
主 任:马锋辉、胡伟、杨守卫、金彦
副 主 任:余旭红、徐方、杨劲
秘 书 长:李伟、唐承华、王敏杰
委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叶瑛、张乃金、张维萍、贺绚绚、章云、简斌、魏惠东
办公室主任:唐承华(兼)、张维萍
办公室副主任:贺绚绚、魏惠东
展览编辑:赵昆、陶丹
三、评选委员会、监评委员会
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,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。
四、展览日期:2022年11月
五、展览地点:宁波美术馆
六、展览规模: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约260件
七、参展要求
1.作品内容题材不限,要求植根中国文化土壤,体现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,创作理念和表现技法应围绕“单画种的技法演进”“多画种或多种材料技法的互渗融通”“原生态表述”“主题性创作”等专业形态。
2.作品尺寸:综合材料绘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(高)×200厘米(宽)×10厘米(画面内容厚度),支持体厚度不超过5厘米,不计入画面内容厚度。
3.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,严禁使用高仿、代笔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,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,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。
4.投稿作品限架上作品,宜墙面悬挂,作品须具备最终展示状态。异形、未配外框及使用易碎材料的作品,如接展方通知,作者需参与布辙展工作,差旅费自理。参加复评作品送件一律使用坚固木质包装箱,以保证退件时使用(不接收简易包装作品)。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,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、脱落、变形及其他变化,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,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在展览过程中,因作品自身状态不稳定发生脱落、变形等类情况,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进行维护或修复,并自行负责展后装箱运输事宜。
八、评选
1.初评: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,一人仅限投稿1张(含合作),多投者(重复投稿者)不予受理。照片背面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材料、重量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作品照片截稿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,以收件地邮戳为准。照片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,邮编:100083,收件人:赵昆,办公电话:010-59759687,信封注明: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。
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2.复评: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(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)。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,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材料、重量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复评落选作品退件。
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九、相关事项
1.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,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。
2.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。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。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。
3.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。
4.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(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)。
5. 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,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。
十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和宣传权。
十一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《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》。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(www.caanet.org.cn)查看。
中国美术家协会
2022年6月